新版《设计规范》对隧道出入口等特殊路段,提出了“特殊路段应作为一个独立的设计单元,并考虑交通标志、标线和护栏等设施的综合设置”的思路;对长大陡坡路段,除在交通标志、标线、护栏和栏杆等章节中进行特别规定外,新版《设计规范》还首次增加了“避险车道”一章,对避险车道的设置原则、设置位置、平纵线形、长度、铺装材料和附属设施的设计进行了系统规定,提出“在连续下坡路段,应根据车辆组成、坡度、坡长、平曲线等公路线形和交通特征以及交通事故等因素,在货车因长时间连续制动而制动失效风险高的路段结合路侧环境确定是否设置避险车道以及具体设置位置。”
对交通标志的设置,强调了设置位置的有效性,以缩短驾驶人的发现、判别和理解时间,为驾驶人的快速反应赢得宝贵时间。新版《设计规范》结合“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题“国家公路网指路系统构建与升级关键技术研究”的成果和示范工程的实施效果,规定“除特殊情况外,交通标志应设置在公路前进方向的车行道上方或右侧。”对符合“交通量达到或接近设计通行能力或大型车辆所占比例很大,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形式复杂或出口间距较近的互通式立体交叉的出口指引标志,互通式立体交叉出口匝道为多车道,或左向出口”等条件的交通标志,规定支撑结构应采用悬臂式或门架式等悬空支撑方式。
针对目前交通标线材料良莠不齐、鱼目混珠的问题,在新版《设计规范》中,明确提出“交通标线应采用反光标线,在交通标线正常使用年限内,交通标线的逆反射亮度系数应满足夜间视认性要求。”通过《设计规范》强调了交通标线反光性能耐久性的要求,旨在通过设计阶段的严格要求,确保交通标线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正视产品质量,在正常使用年限内确保夜间的视认性要求,以提高公路夜间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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